副院长(分管行政管理)

发布日期:2018-11-07

招聘条件:


1,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员;


2,八年以上工作经验,四年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工作经验,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、协调能力,熟悉政府部门、新型研发机构的运作;


3,擅长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,优秀的公关处理技巧,与各层次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。


4,公文写作能力强,熟练掌握政府公文写作;


5,为人乐观、积极,具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,抗压能力强。



岗位职责:


1,参与制订研究院年度发展战略;


2,协助院长分管研究院行政事务,负责研究院办公室、人力资源、财务、法务、协同创新等方面的统筹和综合管理,代表研究院与政府相关部门、各新型研发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关系;


3,建立健全、统一、高效的管理机制体系,不断优化公司的管理制度、人力资源配置,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,善于利用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,带领团队成长;


4,负责制订行政部门年度、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,组织制订、修订行政部门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、监督检查汇报落实情况。


5,及时处理重要来往文电信函的审阅、传递,督促检查领导批示,组织起草研究院重要文件,审核和修改以单位名义签发的有关文件,以及研究院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;


6,负责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,及时向院长报告工作,定期向院长述职。



薪酬待遇:


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,采用年薪制+绩效奖励,绩效奖励与研究院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挂钩,具体薪酬面议。



招聘流程:


公开招聘工作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分为网络报名、资格初审、面试、背景调查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等阶段。